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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沈阳市应急管理专家组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沈阳市应急管理专家组的通知
(沈政办发[2009]4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科学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加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技术研究和应急管理理论研究,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关于修订沈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沈政发〔2006〕25号)的要求,经市政府批准,成立沈阳市应急管理专家组。首批专家组由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和综合管理等5大类29名专家组成。其中,自然灾害类4名,事故灾难类15名,公共卫生事件类3名,社会安全事件类5名,综合管理类2名。现将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喻虹桥 市地震局局长、高级工程师

  副组长:
  许开立 东北大学安全工程中心副主任、教授

  成 员(每一类别专家按姓氏笔划排序):

  (一)自然灾害类

  孙 博 市水利局河务管理处处长、高级工程师

  李 晔 市农委副主任、高级农艺师

  张子峰 市气象台副台长、高级工程师

  喻虹桥 (兼)

  (二)事故灾难类

  王常明 市水务集团用户投诉服务中心副主任、高级工程师

  王 坤 沈阳燃气有限公司供气销售调度中心副经理、高级工程师

  石 坚 市交通局副局长

  仝学让 市地铁指挥部总工程师

  许开立 (兼)

  吴 穹 沈阳航空工业学院安全工程学院院长、教授

  陈 杰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宋永利 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院长、高级工程师

  张 健 沈阳建筑大学建筑安全研究所所长、教授

  张朝龙 沈阳供电公司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张爱民 市公安消防支队副参谋长、助理工程师

  李 刚 市环保局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孟宪清 市人防办处级调研员、核化事故救援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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