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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一级市场液化石油气最高批发价格的通知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一级市场液化石油气最高批发价格的通知
(2009年7月24日 琼发改价格[2009]1205号)


各市、县物价局,洋浦经济发展局,一级市场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
  根据近期国际国内市场液化石油气价格的变化,结合我省液化石油气进货成本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将我省一级市场液化石油气每吨最高批发价格从4300元降低为4000元。
  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应在省价格主管部门公布一级市场最高批发价3个工作日内,制定并公布辖区内二级市场最高批发价格和三级市场最高零售价格。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要切实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对违反价格政策的行为,要依据《价格法》及有关规定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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