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内政发〔2009〕52号 2009年6月12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现将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九年六月)

  根据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26号)要求和自治区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结合当前国家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宏观调控目标和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现就2009年全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机构改革。调整机构设置,理顺部门分工,提高工作效率。(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取消和调整一批审批项目,规范审批程序,在落实中央取消和停止征收全国性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基础上,取消地方制定的108项收费项目,其中,行政性收费77项,事业性收费31项,为企业和基层提供优质便捷服务。(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厅负责)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适时调整修订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建立健全操作有序、管理有效、监督有力的制度和办法。完善代建制办法相关配套措施,加快推行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制。制定政府投资事后评价管理实施办法,完善项目后评价工作。健全项目管理协调联动机制,搞好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的衔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
  二、推进就业、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完善就业政策措施。加强失业调控和预警,建立企业裁员备案、农民工返乡统计报告等制度,抓紧出台帮助企业减轻负担、稳定就业岗位的政策措施。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放宽市场准入,减轻税费负担,较大幅度地增加各级贷款担保基金的投入,鼓励和支持全民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扩大就业培训规模,积极开展引导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或到农村牧区工作。对返乡创业的农民工给予政策扶持,鼓励农牧民进城创业。(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研究解决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参保问题,努力做到应保尽保。推进农村牧区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继续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将在校大学生纳入参保范围。落实政府补贴政策,解决好关闭破产企业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积极推进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依据各地实际搞好失业保险盟市级统筹。适时出台全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办法并开展试点。研究制定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接轨办法,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农村牧区新型养老保险制度试点。(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