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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服务重大项目绿色通道承诺条款的通知

  十八、市林业局承诺
  (一)重大项目涉及征占用林地的,做到先期介入、主动服务,指导建设单位申报征占用林地手续。在资料、手续完备的情况下,审核时间由法定的15个工作日缩短至7个工作日。
  (二)实行项目审核责任制。凡重大项目受理后由行政主要领导阅签,明确“项目责任人”,并向申请单位公布联系人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指定专人负责实施过程中的跟踪服务。
  (三)加强法律指导,在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违反林业法律法规现象,主动及时上门指导,并督促建设单位尽快整改;对违法情节严重,拒不改正的,将在依法采取行政执法措施前,及时征求市重大项目办意见,依法处理。
  十九、市统计局承诺
  (一)对重大项目实行“首问责任制”,对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认真负责接待办理。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认真细致做好解释工作,并主动指引到办理单位。
  (二)对重大项目在填报统计报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供业务指导和统计服务。
  (三)做好重大项目投资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反映重大项目进度。
  (四)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调研,主动深入项目现场,及时反映重大建设项目情况,搞好统计服务。
  二十、市物价局承诺
  (一)建立专门通道。对重大项目企业申办价格收费审批或价格服务事项,由局价格审批窗口单独登记、单独拟办、单独回复;对价格政策明确、项目清楚的审批事项,尽量简化审批手续,创新审批方式,开展电话预约审批或直接上门审批,最大限度的提供方便。
  (二)缩短办事时限。对办理收费审批、年度审验、核发收费许可证等事项,尽可能减少办事时限,将办理时限由法定3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对资料齐全、手续简单的办理事项,做到随时办理,即时审批。
  (三)简化办事程序。对一般登记事项,由受理、审查、核准等环节多人办理,简化为专人登记、审查、核准,报批后,直接发放。
  (四)创新服务方式。对重大项目企业,建立价格联络员制度,积极开展“一站式”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上门服务、提供咨询和答疑解惑服务等特色服务。
  (五)专人办理举报。对重大项目反映的各种价格问题,市区“12358”价格举报专线指定专人,专门办理。对能当场办结的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一般情况下1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专门回复;对问题复杂,一时难以办结的,最长不超过30天;实在办理不了的,要说明情况,书面回复,争取当事人理解。
  二十一、市安监局承诺
  (一)缩短审批时限。对重大项目安全许可,受理时以“速办件”标注,加快审批速度。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安全“三同时”审批时限由45个工作日缩短至20个工作日内。
  (二)实行分步审核,分段验收制。针对重大项目建设周期较长的特点,对重大项目安全“三同时”审查分步审核,分阶段验收,积级配合重大建设项目各阶段工作,确保项目安全有序进行。
  (三)实行项目审批责任人制度。对重大项目实行首问负责制,明确专人跟踪协调,负责审批、验收的各项协调工作,直至工程建设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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