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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太原市晋源区蒙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二期)项目任务书的通知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太原市晋源区蒙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二期)项目任务书的通知
(晋国土资技审〔2009〕92号)


太原市国土资源局:

  2008年12月12日,省厅组织有关专家对《太原市晋源区蒙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方案》(二期)进行了论证。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拨付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专项资金的通知》(晋财建[2009]9号)文件要求,并在专家现场踏勘的基础上,将晋源区蒙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任务书下达你局。请接到通知后认真做好如下工作:

  一、根据项目任务书的要求,组织项目承担单位聘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和设计资质(乙级以上)的单位编制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以下简称《初步设计》)。

  二、《初步设计》经省国土资源厅组织专家审查批准后,项目承担单位须按要求编制施工图设计。

  三、《初步设计》报送要求

  1、文字材料一式15份,汇报多媒体光盘一张;

  2、报送时间:2009年8月底。

二○○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任务书

  项目名称:太原市晋源区蒙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二期)

  承担单位:晋源区国土资源局

  项目类别:地质灾害

  项目编号:地灾[2009]01号

  起止年限:2009年7月-2010年12月

  一、工作任务:

  1、千层塔采空区勘查与治理;

  2、大佛周边不稳定边坡治理;

  3、沟口停车场不稳定边坡治理:削坡、挡墙、排水工程。

  4、滴水崖沟潜在崩塌体治理:

  ⑴ 沟口潜在崩塌体治理:削坡、护坡。

  ⑵ 滴水崖沟不稳定斜坡治理:清理松散堆积物、护坡、排水工程。

  5、南山停车场滑坡勘查,采空区勘查。

  二、项目验收应提交的资料:

  (一)文字资料五套,包括项目总结报告、竣工报告、财务报告、监理报告和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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