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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开展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3.打击外派劳务犯罪工作组:由市公安局牵头,负责指导各县区公安部门打击外派劳务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查处违反出入境管理规定的行为。
  4.无证经营整治工作组:由市工商局负责指导各县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配合外经贸部门依法查处无证经营行为,指导查处发布虚假外派劳务广告的行为,汇总各县区无证经营整治情况,并向协调办公室提供。
  5.涉外工作组:由市外侨办负责配合外经贸、公安、工商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妥善处置我驻外使(领)馆安排的领事保护事项。
   6.监督检查工作组:由市纠风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各县区、各部门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特别是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
  各县区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制,统一领导辖区内专项行动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规范对外劳务合作秩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领导,实行目标责任制,切实扭转外派劳务市场经营秩序混乱和纠纷事件频发的局面。
  (二)突出重点,惩治犯罪。重点抓好“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人员”。对中介机构数量较多、涉及纠纷和突发事件劳务人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重点整治;对超标准收费、层层委托、未经项目审查备案外派等违规经营的企业进行重点查处;对无经营资格、无场地、无资金的“三无”中介或个人组织出境务工的行为进行重点打击。
  (三)上下联动,密切协作。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我市以县区为单位进行排查和整顿,各部门进行系统内全面排查,点面结合,各有侧重,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合力,使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四)加大宣传,营造声势。各县区政府统一印制开展清理整顿对外劳务合作市场专项行动通告,在公共场所、社区、村居广泛张贴,营造开展专项行动的声势。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剖析典型案例,以案释法,震慑犯罪分子,引导群众通过正规渠道寻求服务。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
  (五)加强交流,及时沟通。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及时汇总、上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每个阶段结束后,要上报综合情况和统计表,重点情况随时上报。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县区、有关部门要写出书面总结,连同统计报表于9月6日前报市外经贸局,由市外经贸局汇总后上报市政府。
  六、其他要求
  各县区要尽快建立专项行动工作机制,健全领导和组织机构,分别确定一名联络员,相关情况及人员名单于7月30日前报送市外经贸局外经科(电话:0530-5318316;传真:0530-5334541)。实行工作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各县区每周三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措施、进展情况、取得成绩、相关建议报送市外经贸局外经科,重大情况随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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