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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7-14岁儿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通知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7-14岁儿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通知
(菏政办字〔2009〕4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7-14岁儿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对部分市7-14岁儿童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通知》(鲁卫疾控字〔2009〕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做好7-14岁儿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重要意义
  麻疹是列入我国国家疾病控制规划的重点控制疾病。近年来,我市麻疹防控形势一直十分严峻,2008年全市麻疹发病数达到近二十年来最高值,高发疫情不断出现。国家拟于2012年消除麻疹,我市的麻疹疾病防治现状与消除目标间的差距仍然非常大。目前正值麻疹发病高峰期,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对7-14岁儿童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精心组织,严抓落实,确保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取得实效,保障十一届全运会期间全市卫生安全,为2012年全市实现消除麻疹任务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明确工作范围和目标
  (一)工作范围。本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在全市范围内开展。7-14周岁儿童(即1995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出生的儿童)无论以往免疫史如何、是否患过麻疹、户口为本地还是外地、临时居住还是长期居住,一律在规定的时间内接种一针次麻疹疫苗。
  (二)工作目标。以乡镇为单位,7-14岁儿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
  三、严格落实各项措施
  (一)加强专业技术培训。预防接种门诊从事疫苗接种的人员要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县、乡级医护人员担任,以村为单位设立的临时接种点,要由具备资质的乡村医生担任。所有接种人员在参与本次强化免疫前均要经过培训,按照逐级培训的原则进行,市卫生部门培训县级有关人员,县级卫生部门培训到乡、村有关人员。培训对象包括卫生系统所有参加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人员,学校负责预防保健的校医、分管校领导及班主任。
  (二)认真做好目标儿童摸底登记。村(居)委会、社区、学校等要按要求做好应种对象的摸底调查,并认真填写摸底登记表。村(居)委会、社区摸底登记由相关人员采用逐户方式进行,尤其要做好对常规免疫漏卡儿童、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的调查登记,严禁直接从接种卡上抄录名单作为本次强化免疫的对象。
  (三)科学合理设置接种点。采取以定点接种为主、设立临时接种点为辅的方式进行接种。要在现有常规预防接种门诊基础上根据地理、人口、交通等因素适当增加强化免疫临时接种点,适龄儿童、流动人口儿童较多的地方要设立临时接种点,学校可在医务室等地设立临时接种点,禁止在教室内开展强化接种。临时接种点的设置要报县区卫生部门批准验收。常规预防接种门诊要有资质认证,每个接种门诊应至少配备5名以上的接种人员,临时接种点至少应配备3名接种人员,并根据接种对象的多少适当调整接种人员数量。各接种门诊和临时接种点均要有醒目标示,接种用房要宽敞、明亮、卫生、整洁,设有准备区、接种区和休息区。疫苗、接种器材和抢救药品、器械要齐备。接种点要严格按要求进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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