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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遂宁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遂教函[2009]89号)


各区、县教育(社事)局,市直属公民办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第八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深化“警校共育”工作,努力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确保学校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现就我市教育系统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务院“安全生产年”和教育部“学校安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为导向,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校园安全规章制度,防灾减灾知识,扎实开展“平安和谐校园”创建工作,促进我市学校安全工作形势进一步好转。
  二、活动主题
  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三、活动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
  (一)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一是努力营造校园安全宣传氛围。各地各校要巩固“5.12”防灾减灾宣传月活动取得的成果,采用举办安全知识讲座、演讲、征文、展览、文艺演出、现场会等形式,继续加强对师生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校园安全宣传氛围。二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4日(第二个星期日)是今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各区、县教育(社事)局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督促、指导辖区内学校认真开展校园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市直属各校要在指定街道设置宣传咨询站,积极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四川省学校安全管理办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和学校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三是扎实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各地各校要按照市教育局近期《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遂教函【2009】49号)、《关于切实做好“五一”及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遂教函【2009】72号)、《关于开展“5.12”防灾宣传和演练活动的通知》(遂教函【2009】73号)以及《转发<关于2009年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的意见>的通知》(遂教函【2009】74号)等文件要求,通过教育部门户网站(www.moe.edu.cn)等渠道免费下载、收集安全教育资料,重点对师生进行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溺水、防火、防治安伤害、防震、防洪水、防雷电等安全宣传教育。四是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校园安全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学校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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