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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中国人寿保险梅州分公司关于梅州市“中国人寿保险先进村”推广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中国人寿保险梅州分公司关于梅州市“中国人寿保险先进村”推广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梅市府办〔2009〕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

  市金融办和中国人寿保险梅州分公司关于《梅州市“中国人寿保险先进村”推广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四日

梅州市“中国人寿保险先进村”推广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为提高全市广大农村人民群众的人寿保险保障水平,解决群众的养老、医疗、重大疾病、意外伤害等后顾之忧,探索和建设具有梅州特色的农村金融保险服务体系,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构建和谐农村,推动“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工作,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与中国人寿保险广东省分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精神,开展“中国人寿保险先进村”(简称“国寿保险先进村”)推广建设活动。“国寿保险先进村”创建活动是由梅州市人民政府和中国人寿保险广东省分公司推出的旨在提高农村保险保障意识,普及农村基本保险保障,以防范化解农民生活、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存在的各种风险为主要内容,构建全面涵盖农村基本风险的保险保障体系的活动。为确保我市“国寿保险先进村”创建活动顺利推进,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国寿保险先进村”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七大以来,我市保险业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保险业务发展迅速,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市场体系逐步完善,整体实力稳步增强,功能作用日益突出,较好地发挥了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的作用,为全市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保险的迅速普及和发展,国务院《关于加快保险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文件的出台,明确要求保险业要为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提高农民的人身保障水平,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好服务。2009年4月,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的通知》,推广小额人身保险。最近,梅州市人民政府和中国人寿保险广东省分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意向书》。《战略合作意向书》中特别指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将量体裁衣针对梅州地区农民保障需求,提供各类特色保险,为梅州农民提供覆盖生、老、病、死、残等多层次的保险保障,同时,重点在企业、学校、高危行业、境内外旅游等场所和领域推广团体意外险,提高保险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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