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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09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09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中府办〔2009〕15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2009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制订相应工作计划,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促进我市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二日

2009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

  应急管理工作是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行政管理能力的一项重要工作。2009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部署,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预防与处置相结合的原则,以增强应急保障能力为突破口,以提高应急管理综合能力为重点,深化“一案三制”体系建设,着力健全应急管理机制,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推进“平安中山”建设作出应有努力。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一案三制”建设
  (一)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预案的编制和管理,以“好用、管用、易记”为原则,认真做好各类预案的编制和修编工作,注重实效,提高各类预案的操作性。各牵头部门、各镇区要注重组织开展预案演练,结合实际制定年度预案演练计划。
  (二)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各镇区、各部门要把应急管理置于基础性、经常性、长期性的战略地位,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市应急委各成员单位要明确突发事件对口跟办科室及信息报送负责人,各镇区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建设,配置1到2名专职工作人员,确保有人管、有人做。
  (三)理顺应急管理机制。各镇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自身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应急管理办事机构的定位是“统筹、协调、补不足”,不取代或包办各职能部门所承担的职责;各镇区、各部门及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要充分发挥在具体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预防和第一处置作用,整合资源,加强协调,完善各成员单位间的联动机制,强化条块之间的协调配合。
  (四)加快应急管理法制建设。继续抓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贯彻实施,结合应急管理推进情况,研究制订各项配套规定,加快应急管理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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