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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资委党委关于省属企业子(分)公司主要领导职务任免实行备案制的通知

云南省国资委党委关于省属企业子(分)公司主要领导职务任免实行备案制的通知
(云国资党企管〔2009〕30号)


各省属企业党委:
  为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加强省属企业的干部队伍建设,及时了解掌握省属企业重要子(分)公司主要领导人员调整变动情况,发现和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经省国资委党委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属企业子(分)公司现行的领导人员管理体制不变。
  二、集团公司在召开会议研究调整任免重要子(分)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人选前,需书面征求省国资委党委的意见。征求意见材料包括:集团公司党委的报告、拟任免职人选的考察(考核)材料、干部简明情况表,一式三份。属集团公司领导人员兼职的,按兼职备案相关规定办理。
  三、省国资委党委在收到集团公司党委意见后,将尽快给予答复。重要子(分)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人选调整任免后报省国资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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