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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惠州大堤东堤(水口至东平新开河段)水利防洪加固工程建设用地征地的预公告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惠州大堤东堤(水口至东平新开河段)水利防洪加固工程建设用地征地的预公告
(惠府〔2009〕83号)


  根据惠州市及惠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实施城镇水利建设,市政府拟依法征收惠州大堤东堤(水口至东平新开河段)水利防洪加固工程建设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作为惠州大堤东堤水利防洪加固工程建设用地,按程序上报审批。现就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征地拆迁范围、面积。
  惠州大堤东堤水利防洪加固工程建设用地,从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街道办事处万年村(规划四环路桥段)沿东江防洪堤顺流经新民排涝站、中信大桥、东平新开河口至惠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全长约11公里,土地面积约70公顷(具体范围和面积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征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按《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粤国土资发〔2006〕149号)规定的三类区补偿标准执行。具体见下表:

地 类

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元/公顷)

耕地(菜地、旱地、宅基地)

643500(折合每亩42900元)

园地

495000(折合每亩33000元)

林地

198000(折合每亩13200元)

养殖水面(鱼塘)

668300(折合每亩44553元)


  (二)房屋、青苗、零星青苗、地坟等地上附着物补偿按《惠州市加强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管理规定》(惠府令第39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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