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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局、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09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卫生局、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09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重庆市2009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六月十五日

  重庆市2009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以及全国纠风工作会和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根据《重庆市2009年纠风工作分工责任制》的要求,结合实际,现对今年我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今年我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和“科学监管”的理念,按照党中央确定的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原则及工作目标和要求,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把群众的需求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密结合我市实际,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质量问题为重点,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制假售假行为,严肃查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落实“3.14”总体部署和建设“健康重庆”、“平安重庆”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任务及责任分工

  今年我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任务是: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质量问题为重点,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工作重点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质量问题。

  (一)在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问题方面我们要着重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督,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要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其负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继续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在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转尚未到位之前,食品安全的组织协调、综合监管仍然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职能调整后,移交市卫生局负责。食品监管的相关部门要继续坚持分段管理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职能分工切实加强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以上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会同市监察局、市卫生局、市农委、市商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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