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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城管局对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82号建议的答复

宁波市城管局对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82号建议的答复


冯海红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第082号建议《关于在公交始发站设立配套公厕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局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公交事业的发展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坚持公交优先就是坚持百姓优先。2007年年底,我局在中心城区推行了公交综合改革,公交事业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公交综合改革涉及面广,需解决的难题较多,目前还存在不少问题,其中公交始发站配套公厕建设相对滞后就是比较突出的问题之一。

  为解决公交场站配套公厕问题,我们已采取了多项措施:

  一、2008年成立了宁波市公共交通场站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专门负责公交场站的建设、经营和维护。

  二、近年来,凡是选址新建的公交场站,必须配套建设符合宁波市标准的公厕,如青林湾公交站、清河路公交站、镇明路公交站均配备标准公厕。

  三、从2008年开始,我们对市区范围内的现有公交场站进行调查摸底,对有条件的老、旧公交场站有计划地进行改造,并配套建设公厕,逐步减少无配套公厕的公交场站数量。如今年我们对公交高塘站、公交黄鹂站进行了改造,并配套建设标准公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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