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珠海市交通局、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市汽车摩托车销售维修行业协会关于印发《开展2008年度珠海市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星级文明企业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

珠海市交通局、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市汽车摩托车销售维修行业协会关于印发《开展2008年度珠海市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星级文明企业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行业技术,促进行业进步,创建行业品牌,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经营,表彰行业优秀企业,现将开展2008年度珠海市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星级文明企业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印发。

  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要认真组织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积极报名参加。

市 交 通 局
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市汽车摩托车销售维修行业协会
二00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2008年珠海市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
星级文明企业评选活动方案

  一、活动的目的

  倡导行业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促进行业诚信机制的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达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

  二、活动评定方法

  评定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该次活动考评采取08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和行业评定相结合的方法。行业评定包含企业信誉考评、主办单位评选。

  (一)汽车维修一、二类企业信誉考评。

  由四个部门联合做现场考核。参照交通局质量信誉考评办法和结果,对参评的企业进行考核打分,对企业的经营资质、设备、人员、遵纪守法、企业管理、维修质量、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并在信誉考评的基础上,评选2008年维修行业星级文明企业。

  (二)汽车维修三类企业及美容企业信誉考评。

  由行业协会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及维修业内专业人员,根据协会制定的信誉评比标准对企业进行考评。

  考评总分为100分。信誉等级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1、 考核总分不低于80分,评为优秀等级;

  2、考核总分不低于60分,评为合格等级;

  3、考核总分低于60分,评为不合格等级。

  (三)评比活动具体做法。

  (1)连续5年获得“诚信经营星级文明企业”称号的企业,免参加该次评比活动,直接授予“诚信经营星级文明企业”荣誉,公示一周。如发现并查实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即取消其“诚信经营星级文明企业”称号。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