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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周口市第一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的决定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周口市第一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的决定
(周政【2009】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近年来,全市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文学艺术领域涌现出一大批讴歌时代、反映现实的优秀作品,丰富了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提升了我市文艺创作的整体水平。为表彰先进,激励全市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创作热情,市政府决定对周口市第一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评出的特别贡献奖1名、优秀作品奖15件、入选作品奖26件、文艺组织工作突出贡献者4名颁发优秀成果奖。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全市广大文艺工作者要以他们为榜样,投身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潮,植根于人民群众,创作出更多更好的优秀作品,为促进周口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奋力实现周口崛起,做出新的贡献。

  附:周口市第一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名单

  二○○九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
  周口市第一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名单

  一、特别贡献奖(1名)

  韩 枫

  二、优秀作品奖(15件)

  1、文学类(2件)

  小说《菜园俱乐部 》        尉 然

  小说《隋炀大帝》         王 向

  2、书法类(4件)

  《行草书古诗四首》        古 伟

  《书录古诗词行书》        李 珂

  《隶书条幅》           杜国库

  《行草书》            曹景超

  3、美术类(4件)

  《源区故道》           张东林

  《雪润》             郭保同

  《春溢》             卢文清

  《霜林积翠又一秋》        刘 明

  4、戏剧类(4件)

  豫剧《都市霓虹》         市豫剧团

  豫剧《都市长虹》    市豫剧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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