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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坊子区昌邑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坊子区昌邑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通知


坊子区、昌邑市人民政府:
  经市政府研究并报请省政府批准,对坊子区、昌邑市部分行政区划进行调整。根据鲁政字〔2009〕90号批复意见,将昌邑市饮马镇的山乍山前、山乍山中、山乍山后、高家庄、留戈庄、前张百户屯、后张百户屯、山乍山站、西惺惺、东惺惺、牟家庄子、周家官庄、耿家庄子、盖家庄子、日戈庄东、日戈庄西、双埠子、孙郭田戈庄、郝家官庄、梁家田戈庄、刘家田戈庄、马家屯、盘马埠、东章、西章、早立、坡立东、坡立西、南杨家庄、颜家庄、皂角树、前行营、大行营、东下湾、南下湾、西下湾一、西下湾二、西下湾三、西北院、前辉、后辉、久远埠、卢家官庄、赵家屯、刘家埠、戴家官庄、黄家官庄、徐家官庄等48个村,北孟镇的横路屯、大陈、大石门等3个村,划归坊子区太保庄镇管辖。

  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有关行政区域界线,要按照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山东省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勘界工作规范,进行重新勘定。界线勘定由坊子区政府牵头,昌邑市政府搞好配合。2009年10月底前,将勘界资料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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