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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民政厅、吉林省慈善总会关于吉林省2008年度抗震救灾捐款对口援建情况公告

吉林省民政厅、吉林省慈善总会关于吉林省2008年度抗震救灾捐款对口援建情况公告
(吉民发〔2009〕44号)


  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慈善捐助信息社会公示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09]12号)要求和省对口支援黑水县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省民政厅(慈善总会)社会募集资金用于援建项目情况的复函》提供的情况,吉林省民政厅、吉林省慈善总会现将2008年度抗震救灾捐款用于对口援建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目前,省民政厅、省慈善总会划入省援建办项目帐户2008年抗震救灾捐款总计20200万元,其中省民政厅3500万元、省慈善总会16700万元。划拨资金已全部用于对口支援黑水县恢复重建项目。
  二、使用情况
  截止2009年5月12日,省援建办用于黑水县农村住房恢复重建及“四改两建”工程、黑水县农村居民过冬自建房补助、黑水县医院工程、黑水县吉林大道工程和黑水县通村路工程抗震救灾捐款共计20218万元(含期间利息18万元)。具体如下:
  (一)黑水县农村住房恢复重建及“四改两建”工程14387万元。按户均3000元标准,补助农村居民损毁住房恢复重建县级配套部分;按户均1万元标准,补助农村居民住房“四改两建”基础设施建设。目前,该项目正在建设中。
  (二)黑水县农村居民过冬自建房补助1013万元。每户800元,该项目已于2008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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