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下发《江苏省医院护理岗位设置名录(试行)》的通知
(苏卫医〔2004〕84号)
各市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为改变医院护理岗位设置不合理的状况,保证有限的护理人力资源在护理岗位履行职责,我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医院护理岗位设置名录(试行)》,现予下发,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反馈至我厅医政处,以便适时修改和完善。
附件:《江苏省医院护理岗位设置名录》
江苏省卫生厅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江苏省医院护理岗位设置名录(试行)
部 门
| 岗位名称
| 配置数量
|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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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护理副院长
| 500张床位以上设1名
| 具备护理专业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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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督导员
| 1-2名
| 具备副高以上护理专业技术职称,从事20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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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部
| 护理部主任
| 二级医院设正、副主任各1名;三级医院设正主任1名、副主任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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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干事
| 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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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控干事
| 1名
| 800张床位以上可根据情况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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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干事
| 1名
| 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护理专业技术职称,具备护理教学经验,800张床位以上可根据情况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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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科
| 科护士长
| 3个护理单元以上可设科护士长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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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护士
| 1名
| 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护理专业技术职称,具备护理教学经验,承担大科内护理教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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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区(单元)
| 护士长
| 5人以上的护理单元可设护士长1名,15人以上可设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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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护士
| 实际开放床位数与护士数比为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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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护士
| 医院可根据自身情况设定
| 全院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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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同室病区
| 临床护士
| 1:0.6
| 特婴室另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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