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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下发《江苏省医院护理岗位设置名录(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下发《江苏省医院护理岗位设置名录(试行)》的通知
(苏卫医〔2004〕84号)


各市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为改变医院护理岗位设置不合理的状况,保证有限的护理人力资源在护理岗位履行职责,我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医院护理岗位设置名录(试行)》,现予下发,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反馈至我厅医政处,以便适时修改和完善。

  附件:《江苏省医院护理岗位设置名录》

江苏省卫生厅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江苏省医院护理岗位设置名录(试行)

部 门

岗位名称

配置数量

备  注

 

护理副院长

500张床位以上设1名

具备护理专业技术职称

 

督导员

1-2名

具备副高以上护理专业技术职称,从事20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

护理部

护理部主任

二级医院设正、副主任各1名;三级医院设正主任1名、副主任2名

 

行政干事

1名

质控干事

1名

800张床位以上可根据情况设科

教育干事

1名

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护理专业技术职称,具备护理教学经验,800张床位以上可根据情况设科

大 科

科护士长

3个护理单元以上可设科护士长1名

 

教学护士

      1名

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护理专业技术职称,具备护理教学经验,承担大科内护理教学任务

病区(单元)

护士长

5人以上的护理单元可设护士长1名,15人以上可设2名

 

临床护士

实际开放床位数与护士数比为1:0.4

 

专科护士

医院可根据自身情况设定

全院共享

母婴同室病区

临床护士

1:0.6

特婴室另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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