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遂宁市城市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协调小组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遂宁市城市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协调小组的通知
(遂府办函〔2009〕181号)


船山区政府,安居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确保城市饮用水安全,切实加强城市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市政府决定成立遂宁市城市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协调小组,现将协调小组成员通知如下。
  组 长:刘 强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刘德福 市政府副市长
      刘 兵 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和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政府督查室、船山区政府、安居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交警支队、明星电力公司。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由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