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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司法厅关于转发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律师队伍中开展“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首先,要紧密结合律师队伍建设特别是广大律师的思想实际,组织律师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有关重要讲话精神和新修订的《律师法》,使广大律师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这一律师本质属性的内涵和基本要求,解决好认识模糊、信念不坚定、责任感和使命感不强的问题,进一步明确律师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省厅拟于7月上中旬举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教育培训班,各市要于7月底之前对所有的执业律师完成轮训。

  其次,要紧密结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组织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围绕中央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决策部署和当地党委政府的工作中心,认真分析研究律师服务工作的思路和重点,解决好业务拓展的方向和突破口问题,有针对性地围绕当地经济、民生、稳定工作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如重大基础建设、企业兼并破产、城市拆迁安置、农村土地征用、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全运会和有关重大敏感时段的安保工作等,组织开展法律咨询和代理、参与涉法信访、调解矛盾纠纷、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等各种主题实践活动,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

  最后,要紧密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通过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推动律师行业的规范、建设工作。律师事务所要着力解决好自律管理机制不健全、凝聚力不强、执业行为不规范、诚信缺失等问题,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着力解决好服务意识不强、基础工作薄弱和管理工作不到位、不规范、不科学等问题,通过分级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全行业进一步明确发晨方向、提升管理水平,保障和促进全省律师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切实加强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是事关律师业发晨的一件大事,也是贯穿今年律师工作的一条主线。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把思想统一到司法部和省厅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将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领导。省厅成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齐延安副厅长任组长,周杰同志任副组长,厅律师管理处、省律协秘书处、省法律援助中心负责同志任成员,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指导、协调工作。各市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地活动的组织、指导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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