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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09年山东省普通高中教师新课程全员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09年山东省普通高中教师新课程全员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教师函[2009]10号)


各市教育局: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09]3号)精神,2009年暑期,我省将利用山东省教师教育网高中教师远程研修平台,开展高中教师全员培训。现将《2009年暑期山东省普通高中教师新课程全员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五日

2009年山东省普通高中教师新课程全员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高中课程改革,提升高中学校办学水平和质量,全面推进高中素质教育,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培训工作通知》精神,在总结2008年暑期高中教师新课程全员培训工作经验基础上,为进一步做好2009年全省普通高中教师新课程全员培训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标

  2009年暑期普通高中新课程全员培训,通过远程研修与校本培训相结合的模式,在学科课程专家和指导教师引领下,以教师为主体,按照课程模块开展学科教学案例分析和问题研讨,帮助广大教师有效实施高中新课程,促进我省高中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

  二、培训内容与课程资源开发

  2009年普通高中新课程培训共15个学科。包括:高中语文、高中数学、高中英语、高中物理、高中化学、高中生物、高中政治、高中历史、高中地理、高中音乐、高中美术、高中体育与健康、高中信息技术、高中通用技术、高中综合实践活动。培训内容贴近教师,对接教学。培训课程按课程模块内容设置专题,专题内容包括高中新课程部分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对新课程全程教学和各教学环节优化提供全面跟进的指导和服务。

  课程资源由国家级专家、省级专家和国内名师组成课程开发团队,负责各学科课程资源开发和研修指导。

  三、培训对象与条件

  培训对象为全省普通高中学科教师,以学校为单位集体组织报名,全员培训,原则上不得缺额。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中“落实课程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学活动,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的要求,对学校尚未开设的课程,也要选派教师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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