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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向省市重点服务企业派驻工作组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1月26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26日)宣布失效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向省市重点服务企业派驻工作组的通知
(郑政文〔2009〕49号 二○○九年三月十八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有关要求,全面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方面的实际困难,保持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2009〕11号),经研究,决定向省、市重点服务企业派驻工作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把“服务企业、促进发展”作为工作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工作措施,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主观能动性,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千方百计帮助企业排忧解难,采取“一企一策”、“一企多策”的办法,跟踪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和发展中的困难,为企业发展服务。
  二、工作重点
  围绕省、市关于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特别是郑政〔2009〕11号文件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工业经济保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的意见》(郑政〔2009〕12号)提出的政策措施,重点了解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情况,及时梳理反映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共性问题;帮助分析企业遇到的困难,提出相关建议;跟踪落实国家和省、市制定的有关促进企业平稳较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帮助协调解决重点企业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中的突出问题,促进企业项目建设及增收、增效;优化企业外部环境,制止任何部门和个人的“四乱”行为,减轻企业负担。
  三、工作组组成
  各县(市、区)、市政府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派驻重点服务企业,在市企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见郑政文〔2009〕44号)领导下开展工作。工作组每组不少于3人,由一名县处级现职领导干部担任组长,工作人员中要求正科级实职1人,副科级实职1人。具体分组及分工情况附后。
  四、工作组派驻时间
  2009年3月18至2009年12月31日。
  五、工作方式
  市企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工作组的日常协调和服务,定期编发简报,通报各工作组工作动态,建立月分析、季度总结、年中督查、年底考核等制度,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建议,向市企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和市委、市政府汇报。
  各工作组具体工作方式自行确定,各工作组每周在重点服务企业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天;每旬以书面形式向市企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情况和企业动态;每月制定工作计划,报市企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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