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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交通厅关于在全省交通职工中广泛开展“同舟共济保增长、建功立业促发展”重点工程劳动竞赛活动的实施意见

  4、劳动关系和谐。要把劳动竞赛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有机结合起来,企业内部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依法建立健全工会组织,重视交通职工队伍的建设,依法维护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对职工队伍的职业道德和劳动技能的培训措施完善,职工的文化生活丰富,牢固树立依靠职工办企业的思想,认真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团结广大职工与企业和衷共济、共克时艰、共谋发展。
  三、竞赛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各单位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阔眼界,切实增强服务全省发展的大局意识和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责任意识,抓好全省交通职工“同舟共济保增长、建功立业促发展”重点工程劳动竞赛活动。形成党委重视、行政支持、各方配合、工会主抓的工作格局。要从实际出发,不断丰富竞赛内涵、创新竞赛形式、完善竞赛机制,制订出既符合总体要求,又切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的竞赛活动方案,使竞赛活动更加丰富多彩。
  2、加强督查,规范管理
  为使竞赛活动落到实处,省厅竞赛活动领导小组拟对竞赛活动实行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各单位要围绕重点工程建设、提升交通职工队伍素质、增强交通职工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交通“窗口”形象、安全生产的任务、目标和要求,制定具体方案和保障措施,建立详细台帐,量化考核办法,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考核和总结评比。
  3、调查研究,分类指导
  要把竞赛活动的重点放在基层,及时深入基层、深入施工现场调查研究,注重竞赛活动的实效,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发现并解决竞赛活动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和意见或建议。
  4、广泛宣传,突出重点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和工会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开展劳动竞赛活动的重要意义。对在竞赛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和创新成果及时进行总结推广并报省厅竞赛活动办公室。
  四、表彰奖励
  1、对在开展竞赛活动中领导重视、组织认真、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授予竞赛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对在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竞赛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集体),将授予江苏省交通行业“工人先锋号”;特别优秀的单位(集体)和个人,将作为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工人先锋号”的推荐对象。
  重点工程劳动竞赛活动办公室,设在省海员交通工会,具体负责竞赛活动的组织实施、检查、考核、评比等日常工作。各市交通局和厅属有关单位也应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及时总结本地、本单位开展竞赛活动的情况并报厅竞赛办。
  联系人:马锦宁,电话:025-5285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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