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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鼠疫疫情应急处理预案(试行)的通知

  (5)通信保障队:负责保障疫情信息传递工作通讯畅通。

  (6)经委、财政和商务部门:负责落实实施紧急控制疫情各项工作所必须的经费和物资。

  (7)工商局:负责加强应急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交易的市场监督管理,严厉查处相关企业非法营销旱獭行为。

  (8)畜牧和农业部门:负责实施疫区家畜的鼠疫动物病防疫、监测等畜间扑疫工作。

  (10)爱卫办:负责组织开展灭鼠、灭蚤及健康教育工作。

  (11)政府新闻办:负责组织各媒体及时报导卫生部授权发布的疫情信息,做好疫情处理的宣传报导,正确引导舆论,加强鼠疫防治知识宣传,提高公众防疫与保护意识。

  (12)市红十字会等其它相关部门:根据疫情情况开展相关工作。

  2、加强疫情报告

  当发生鼠疫疫情时,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人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1小时内向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在2小时内报告所在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报告的各单位须按规定逐级上报相关部门及人民政府,不得瞒报、漏报、缓报。为了及时掌握疫情发展趋势,在处理暴发疫情时,实行疫情日报制度。

  3、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

  发生鼠疫疫情后,县(区)以下防治小分队应在1小时到达工作现场,县(区)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在2小时内达到工作现场,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掌握疫情流行规律,查明传染来源、传播途径和疫情波及的范围,阐明流行因素,为及时制定疫情控制方案提供科学依据。

  4、严格疫区的处理

  (1)紧急处理原则

  ①乡村医疗卫生人员在接到疫情报告后,必须在1小时内出发,并立即逐级上报。县(区)疾控中心接到疫情报告后,必须在2小时内出发,乘最快的交通工具到达疫区。

  ②疫区处理工作应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尽快查明疫情,封锁隔离,追查接触者。实施严格消毒、灭蚤、灭鼠,严禁疫区人员流动。

  (2)疫区处理措施(详见附件二)

  确诊病人,划定疫区;封锁隔离;鼠疫病人的治疗;鼠疫隔离病院的建立与管理;疫区的消毒、灭蚤、灭鼠;检诊检疫;预防接种;尸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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