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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政办发明电〔2009〕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济南市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九年五月十九日

  济南市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09〕50号)精神,市政府确定在全市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动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全面深入实施。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济发〔2008〕18号),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和“打非、治违、抓责任”为主线,以迎全运、保平安为主题,严格落实政府、企业“两个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突出加大对第十一届全运会济南赛区比赛项目场馆(以下简称全运会场馆)和扩大内需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问题,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全面排查治理重点行业领域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职工安全技能。通过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我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全运会场馆周边生产经营单位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问题,全市不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范围
  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三项行动”的对象范围是:各县(市)区、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冶金、有色、石油、电力等工矿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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