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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
  为了确保全省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平稳、顺利进行,防范和严厉打击高科技舞弊行为,确保考试工作公平、公正和安全,现就进一步做好全省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作为国家级考试,参考人数多,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市财政部门应以对会计事业、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安排,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各市财政部门要成立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领导机构,分管会计工作的局领导应作为本地区组织实施考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考风考纪、考试安全负责。
  各市财政部门应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落实总监考、考办主任、考点主考、监考人员和巡视人员的工作职责,并加大对考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力度,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完成。对发生试卷泄密、考场大面积舞弊等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狠抓考风考纪,防范和严厉打击高科技舞弊,切实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
  考风考纪关系到整个考试工作的成败。各市财政部门要狠抓考风考纪,切实维护会计资格考试的公平、公正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一)加强对考生的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各市财政部门应积极开展“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考试可耻”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良好考试氛围,使广大参考人员自觉做到“干干净净”进考试。在每场考试前,监考人员须按规定宣读考场规则、《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2004〕第3号),严明考试纪律,消除考风考纪中可能存在的隐患。
  (二)强化考试现场管理,严肃查处作弊行为。一是要严格按规定选配政策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有监考经验的人员担任监考和巡考工作,并组织开展培训工作,提高他们识别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行为的能力。二是在加强查处传统舞弊行为的同时,应积极采取措施,购置或租借防范高科技作弊设备,加强对考场内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利用手机、无线耳机、可接收信号的电子手表等高科技手段作弊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三是加强对监考人员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监考人员认真履行职责,防止监考人员协同作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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