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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物价局关于灵顺寺香花券价格的复函

杭州市物价局关于灵顺寺香花券价格的复函
(杭价费〔2009〕99号)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你们《关于要求重新核定灵顺寺香花券(门票)价格的函》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核定灵顺寺香花券价格为每人次8元。门票价格优惠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批复自2009年5月20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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