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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州府办发〔2009〕3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工作部门:

  《黔西南州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三月四日

黔西南州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8〕124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黔府办发〔2009〕7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州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结合我州实际,制定黔西南州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充分发挥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能,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打防并举的方式,围绕印制、兜售、虚开、购买、使用虚假发票,以及传播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相关信息等环节,实施全过程治理,建立健全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发票违法犯罪多发势头得到遏制,发票违法信息的传播得到阻截,兜售假发票的高发区域得到整治,行政单位、企事业单位等使用虚假发票进行财务核算、报销的问题得到制止,依法使用发票、自觉抵制虚假发票的守法、诚信意识增强。

  二、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集中力量对印刷、兜售假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开展整治,摸清印制、兜售假发票违法犯罪的源头和渠道,加大打击力度,依法查处一批发票违法犯罪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尤其要严厉打击印制、贩卖假发票的犯罪团伙。州和各县(市)要周密部署,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对城乡结合部和兜售假发票较为集中的车站、码头、商场等区域进行重点整治,对用票量大、开票范围广的单位进行排查,从中发现线索,力争在近期内打掉一批制、售假发票团伙。查处虚假注册公司从税务机关骗购空白发票并非法倒卖或代开发票。加强发票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统一发票犯罪证据认定标准,规范案件移送程序,增强打击。惩处力度,严惩违法分子,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经济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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