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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2009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2009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9〕8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2009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二日

天津市2009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
  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效果,营造良好的防范非法集资舆论氛围,现就做好我市2009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处非联发〔2009〕2号)精神,进一步健全我市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势头,维护我市经济金融秩序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二)工作目标。以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有利于非法集资案件处置为出发点,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组织协调,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本系统、本辖区宣传教育和监测预警工作,金融监管、公安、司法、工商和宣传等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采用多形式、多层次、多途径的宣传方式,引导和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社会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不断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宣传效果。
  二、工作重点和工作安排
  (一)工作重点。按照面向公众、面向基层、注重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各相关部门依照职责,协调配合,积极主动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1.进一步加大正面宣传,增强宣传实效。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和互联网的作用,适时结合法律法规、工作部署和典型案例等,以案说法,开展灵活多样、生动有效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新闻宣传工作。
  2.巩固和扩大已有工作成果,扩大教育覆盖面。以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方式,加强创新,推出诸如公益广告、宣传单、宣传手册、招贴画、以案说法等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社会宣传产品,使宣传教育深入社区、家喻户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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