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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水利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水利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水科〔2009〕25号)


各区县(自治县)水利(水务、农机)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市水投集团:

  现将《重庆市水利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九年五月十九日

重庆市水利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和“基层基础强化年”的各项工作部署,深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水安监〔2009〕237号)和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安办〔2009〕32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国水利安全监督工作座谈会精神和陈雷部长、王鸿举市长、刘学普副市长在相关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为依据,以在建重点水利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成水库运行、农村水电站建设及运行、大型灌区节水改造、河道采砂、水文测验、水利工程勘测等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标本兼治,突出重点,依法治理,促进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为重庆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推进水利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纠正安全生产领域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效减少一般事故,尽量避免较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促进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主要内容和职责分工

  本次水利安全治理行动由局科技处(安办)牵头组织,局基建处、农村水利处、河道管理处、市防办、市水电中心、市水利工程管理总站、市河道管理站、市水文局等有关处室、单位按照我局确立的安全生产分工负责制原则开展职责范围内的水利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市水投集团、市水电设计院、市水利电力建设公司、市水利公司等局属企事业单位负责实施各有管辖权内的水利安全治理行动。通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着力解决以下水利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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