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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09年北京市分区县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09年北京市分区县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
(京教计[2009]12号)


各区县教委:
  根据《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教育发展规划》、市教委《关于做好2009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京教计〔2009〕1号)和《关于2009年北京市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意见》(京教监〔2009〕1号)有关要求,现将2009年本市分区县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招生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区县教委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协调发展,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各区县教委、招生考试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执行市教委下达的分区县招生计划。未经市教委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增加招生计划。在招生录取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纪律,自觉维护招生工作秩序,确保招生工作圆满完成。
  三、各区县教委要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于2009年6月10日前下达本区县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分学校招生计划,并报市教委发展规划处备案。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09年北京市分区县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招生计划表

区县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职业高中招生计划

全市

60954

10499

东城区

4573

750

西城区

5603

630

崇文区

2092

430

宣武区

2530

660

朝阳区

5050

1400

海淀区

12531

1249

丰台区

3036

650

石景山区

1470

320

昌平区

2290

700

大兴区

2950

540

通州区

3184

300

房山区

3040

530

门头沟区

850

200

顺义区

3700

470

燕山

290

60

怀柔区

1800

230

平谷区

2190

300

延庆县

1435

330

密云县

2340

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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