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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咸阳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咸阳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政办发〔2009〕7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2009年咸阳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十三日

2009年咸阳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加快推进农村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咸阳市“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和《2009年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2009年我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以下简称振兴计划)在除秦都区、渭城区外的其它11个县市全面开展。
  二、目标任务
  (一)为全市基层机关从本科生中招录公务员(全省统一进行)。
  (二)大力实施基层教师、医疗卫生、农技队伍建设工程。为兴平市、武功县、泾阳县、三原县、乾县、礼泉县每个县市的高中招录师范专业本科生5名,农村初中招聘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10名,为每个县市的乡镇卫生院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10名(影像、检验专业可放宽到大专)、医护专业专科毕业生10名(其中已经完成招录2名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3名医护专业专科毕业生的乡镇卫生院本年度不再招录),为每个县市的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招录临床医学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10名,为每个县市的乡镇招录专科以上农、林、水、牧、机或城镇规划、路桥建设、文化事业等专业毕业生10名;为永寿县、彬县、长武县、旬邑县、淳化县每个县的高中招录师范专业本科生3名,农村初中招录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10名,为每个县的乡镇卫生院招录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8名(影像、检验专业可放宽到大专)、医护专业专科毕业生8名(其中已经完成招录2名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3名医护专业专科毕业生的乡镇卫生院本年度不再招录),为每个县的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招录临床医学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8名,为每个县的乡镇招录专科以上农、林、水、牧、机或城镇规划建设、文化事业等专业毕业生8名。共计555名。
  (三)从市级选派90名、每个实施县市各选派20名中级以上职称的农技人员、教师、医生到各县市所属乡镇开展支农、支教、支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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