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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加强本市市容环境协管工作管理的通知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加强本市市容环境协管工作管理的通知


各区(县)绿化市容局、城管执法局(大队),市城管执法总队:
  根据市政府批准的《关于本市实施市容环境协管项目的试行办法》(沪容环联发〔2004〕2号)的要求,结合本市绿化市容、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的实际,为进一步理顺本市市容环境协管管理体制,强化队伍建设和管理,发挥市容环境协管员(以下简称“协管员”)队伍在迎世博城市管理工作中应有的作用,现就加强本市市容环境协管工作(以下简称“协管工作”)管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区(县)、街道(镇)协管组织架构
  1、市绿化和市容局、市城管执法局是全市协管员队伍的业务指导部门,设置市协管工作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协管办”),并委托市城管执法总队行使市协管办的职能,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协管工作。
  2、区(县)绿化和市容局、城管执法局(大队)是辖区内协管员队伍的业务指导部门,设置区(县)协管办(可设专门机构或兼职机构),组织、协调、指导辖区内包括市万人就业项目、区(县)就业项目和街道(镇)自招队伍的协管工作。根据各区(县)的实际,可委托有关管理机构或区(县)城管执法局(大队)行使区(县)协管办的职能。
  3、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协管服务社工作,并监督指导协管员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协管员队伍的日常管理根据“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由街道(镇)市容管理所、街道(镇)市容管理部门或城管执法分队负责,
  二、协管员职责
  1、协助街道(镇)相关管理部门开展市容环境责任区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责任人履行责任义务和对违反责任义务的行为进行整改。
  2、协助城管分队的日常道路巡视工作,劝阻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不文明行为,对需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违章行为及时报告城管执法人员予以查处。
  3、协助城管执法部门集中整治工作中的宣传教育、秩序维护和有关劳务工作。
  4、协助城管执法部门集中整治后的相关固守管理工作。
  5、协助辖区内乱招贴、乱涂写、乱刻画等黑广告的清除和违法散发小广告的收缴工作。
  6、其他市容环境管理或城管执法需协管的工作。
  三、有关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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