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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6.12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6.12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浙安监管危化〔2009〕101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针对今年以来全国烟花爆竹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上升,较大和重大事故频发的严峻形势,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于近日召开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会上孙华山副局长就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提了三点要求:一是全面落实“打非”工作责任,加大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力度,严肃查处事故,坚决堵塞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进一步强化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二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通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换发工作,大力推进产业的提升、改造,强化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三超一改”现象,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完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全面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三是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特殊时段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制度,做好特殊时期停产期间的隐患排查治理和停产企业复产前的检查验收工作,确保高温、雷雨季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为及时贯彻这次会议精神,确保我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认真组织安全检查。各市要按照会议要求,结合安全生产年“三项行动”的总体部署,对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针对夏季高温、雷雨天气特点,检查仓库安全措施是否落实;检查流向登记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有关安监局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坚决杜绝烟花爆竹生产“超人员、超药量、超范围”现象;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坚决防止烟花爆竹生产过程中的“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有效执行高温、雷雨天气特殊时段的停产制度。近期,省局将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二、切实落实“打非”责任。最近全国发生的几起烟花爆竹安全事故都是非法生产经营所至,我省春节其间杭州花都市场烟花爆竹燃放事故也是由非法产品引发的。所以,打击非法是工作的重中之重,是保护合法、保障安全的必要措施。各县(包括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工作做在前面,做到早发现、早打击、早整治;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拓宽信息渠道,形成政府牵头、群众参与、部门联动、联合执法的“打非”工作机制,坚决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行为。
  三、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各市安监部门要结合各地实际,在2008年度试点的基础上,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安监管危化〔2007〕91号)的工作部署,全面推进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批发企业在落实相关规范、标准等安全生产条件的同时,突出抓好流向登记制度的完善和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生产企业要提高安全准入条件,大力推动烟花爆竹生产机械化,积极促进烟花爆竹产业升级和安全发展,努力维护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创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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