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中级)培训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中级)培训的通知
(沪教委人〔2009〕30号)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配合上海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求,提高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和水平,提高信息技术人员专业素养和能力,我委决定从2009年-2011年组织全市中小学教师开展教育技术能力(中级)培训。

  现将《上海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中级)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见附件),请你们根据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培训,总结培训中的经验和问题,有何建议意见及时报我委人事处。

  附件:上海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中级)培训计划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九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
  上海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中级)培训计划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配合上海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求,提高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和水平,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以教育信息化促进上海基础教育现代化建设,市教委决定在2009-2011年,将组织上海市中小学教师开展教育技术能力(中级)培训。
  一、培训目标
  (一)加速学校教育信息化发展,提升校长教育信息化领导力。
  (二)加强课程和教育技术的整合,促进技术在教学中有效运用,提高教师教育技术的应用能力和水平。
  (三)促进信息化环境和设备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的支持和保障,提高信息技术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能力。
  二、培训对象
  (一)本市中小学在编、在岗的教师(含信息技术人员)、校长。
  (二)上述对象中已完成英特尔未来教育项目7.0及以上版本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可以免本项目培训,但需参加中级水平考试。
  (三)上述对象中,2009-2011年期间退休的人员可以不参加本项目培训。
  三、培训课时和培训内容
  (一)培训课时
  参加培训的教师需完成50学时的培训。
  (二)培训内容
  1.教师培训选用教育部师范教育司组织编写,并经专家组审查通过的《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教程(中级)》(祝智庭主编)。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