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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新设临安市锦城街道回龙村统征地块征地红线范围内建筑用砂采矿权的批复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新设临安市锦城街道回龙村统征地块征地红线范围内建筑用砂采矿权的批复
(浙土资厅函〔2009〕593号)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转报临安市国土资源局要求在锦城街道回龙村统征地块征地红线范围内设置采矿权的请示》(杭土资矿〔2009〕4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设临安市锦城街道回龙村统征地块征地红线范围内建筑用砂采矿权1宗,暂定开采规模10万立方米/年,暂定开采年限10个月,初定矿区中心点直角坐标值:X: 3348328,Y:40471427。

  二、鉴于该采矿权为临安市2003 年度整理第五批次建设用地4号地块征地红线范围内直接开采建筑用砂矿产资源,根据省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采矿权协议出让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06〕57 号)的规定,同意以协议方式有偿出让。采矿权须由项目建设单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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