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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保增长工作的实施意见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保增长工作的实施意见
(铜政办发[2009]1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各项措施,确保今年我市工业经济发展各项预期目标的实现,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保增长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9]13号)精神,结合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立旬快报和月度分析报告制度
  强化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运用多种手段加强对5个区县、8个支柱行业、3O户重点企业的监测。由市统计局与市经委、各区县政府、市级各行办共同建立工业经济运行旬快报和力度分析报告制度,增强及时性、前瞻性、预见性,为市委、市政府领导提供真实可靠的决策依据,及时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各区县、各行办对所属工业企业建立旬报制度,将产值、主要产品产量、经营简况、企业停产半停产情况于该旬后二日内上报市工业保增长协调指挥中心办公室。
  二、切实做好工业企业生产要素的保障
  煤炭部门要确保华能铜川电厂、秦岭水泥公司等重点企业的煤炭供应。电力部门要确保铜川铝业公司以及各水泥企业的电力供应。市经委要加强铁路、公路运力协调,最大限度地保障工业产品的铁路运输和不可拆解大件工业装备公路运输畅通。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各干道的巡查力度,严防交通事故,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道路畅通。
  三、做好项目资金争取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对列入国家第一批扩大内需计划盘子的67个打捆项目要盯紧不放,力争全年争取中省政策性资金超过4亿元。做好华能铜川电厂二期2X100万千瓦,铜川铝业公司30万吨电解铝、2X30万千瓦自备电厂、 铁路运煤专线、资源型城市转型试点等重大项目的争取工作,力争年内通过国家批准。
  四、全力推进项目实施
  由市财政安排1000万元项目准备金和500万元奖励资金。采取领导干部包抓项目、对区县和部门项目建设实行季度通报、加强督促检查和奖惩考核等办法,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在项目征地方面,按陕汽和中土陶业项目的优惠办法进行,为项目尽快落地实施创造条件。做好项目筛选、论证、策划等前期工作,及时调整充实项目库,确保达到可研程度的项目滚动保持在100个以上,形成开工一批、论证一批、上报一批、储备一批、有序接替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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