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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贸发局关于厦门市会展产业集群2009-2015年发展规划的通知


  2、建立会展业统计制度:将会展业纳入我市国民经济统计体系,建立会展业的专项统计制度,为会展业发展提供基础数据。

  3、完善会展项目评估体系:完善会展项目评估,科学地开展会议、展览项目评估,提高办会办展水平和成效。

  (八)完善会展场所配套设施

  1、完善会展中心配套设施。我市会展中心虽然经过扩建和改造,但在停车场、仓库、餐饮等配套设施等方面还存在较大的缺陷。要鼓励和支持会展中心进行改造,尽快完善配套设施。

  2、完善酒店会议设施。我市高星级酒店中多数仍未配备同声传译等国际会议基本设施,基本没有召开视频会议的设施。要鼓励高星级酒店和会议中心对现有会议厅、会议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和添置,提高承接高水平国际会议的能力。

  注释:①会展业行业收入

  由于目前会展业没有列入国民经济统计体系,没有权威统计数据。根据市贸发局对主要展览和会议承办单位、配套服务单位的不完全统计,借鉴行业一般规律进行估算,推测出2008年我市会展业直接收入和行业收入。

  (一)展览业直接收入

  1、展览项目收入:约1.2亿元(展览会承办单位收入)

  2、会展中心收入:8500万元(展览、会议及配套服务)

  3、展览服务(设计、搭建及其它配套服务)收入:按与展览项目收入1:1估算,约1.2亿元。

  4、参展和参会人员的住宿、餐饮、旅游等其它消费无法统计和测算。

  2008年展览业直接收入约3.25亿元

  (二)会议业直接收入

  1、大型产品订货会人数约占参会总人数的20%,人均支出会议消费约4500元;一般性会议人数约占参会总人数的80%,人均支出会议消费约1300元。

  2、人均会议消费为4500X20%+1300X80%=1940元,约2000元/人。会议消费只包括住宿、用餐、会场及会场服务方面的支出。

  2008年会议业直接收入为2000X28.9万人=5.78亿元

  (三)会展直接收入

  2008年会展直接收入为9.03亿元

  (四)会展业行业收入

  按直接收入与相关收入1:1测算,2008年会展业收入(含直接收入和相关收入)约为18亿元。

  注释:②会展业发展目标

  根据我市会展业发展的条件和产业集群发展的要求,以2008年为基础,按照展览面积年均增长5%、参加会议人数年均增长10%、会展直接收入和会展行业收入年均增长15%制定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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