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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09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的通知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09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的通知
(津安监管一字〔2009〕9号)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有关集团公司及有关单位:

  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部署,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09年工作要点》的安排,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09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见附件)转发你们,并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并结合天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的《2009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安排》中有关内容,及时传达到各街、镇、乡安委办及有关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

  二、按照市委、市政府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的部署要求,将落实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点工作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勇于创新,扎实推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真正为企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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