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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青川-川浙合作产业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青川-川浙合作产业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府办发〔2009〕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广元青川-川浙合作产业园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三月六日

广元青川-川浙合作产业园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广元青川--川浙合作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把握国家灾后恢复重建的方针政策和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举措,紧紧把握浙江省对口援建的机遇和产业转移加快的趋势,紧紧把握广元市实施资源转化战略的重大举措和工业化进程加快的市场规律,按照“优化环境、推动合作、集聚产业、加快发展”的基本思路,着力构建和打造有利于企业集聚发展的投资平台和政务环境,着力挖掘和充分利用广元、青川的资源优势,着力引导和推进浙江与广元产业的对接与合作,推动浙江企业向广元市集聚发展。加快青川灾后恢复重建步伐,增强“造血”功能,促进广元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用三年的时间,基本建成面积为2平方公里的川浙合作产业园。产业园主要布局于广元经济开发区的袁家坝工业园东南部,同时根据引进项目的特点,也可布局于广元经济开发区的其它园区。力争将产业园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管理规范、技术先进、企业集聚、效益明显的先进产业集聚区,成为广元市实施资源转化战略的重要载体和青川县灾后恢复重建产业发展的主平台。具体目标:

  (一)产业投资

  产业园建成后,引进企业投资达到20亿元,力争引进一批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企业和国家级著名品牌企业。

  (二)产业规模

  产业园建成后,力争每年实现工业总产值30亿元(其中:2011年产业园工业产值达到20亿),形成以轻工纺织、新型建材等产业为主导,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聚区。

  (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产业园建成后,力争每年实现税收总额1亿元(其中:2011年达到5千万元),安置灾区劳动力就业5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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