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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区精细化管理示范路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区精细化管理示范路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许政办[2009]59号)


魏都区人民政府,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创建办制定的《市区精细化管理示范路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市区精细化管理示范路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
(市创建办)

  为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经研究,决定对市区莲城大道、七一路实施综合整治,打造市区精细化管理示范路。为切实做好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统一规划、政府组织、业主落实、社会共享”的原则,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市区精细化管理示范路的综合整治,对沿街建筑立面进行立体美化包装,改变街道建筑外观陈旧、缺乏色彩、观瞻效果差、公共设施不完善等状况,全面提升道路精细化管理水平,丰富城市色彩,美化市区环境。

  二、整治范围

  莲城大道(京珠高速收费口至文峰路)、七一路(文峰路至颖昌大道,含火车站广场周边区域)。

  三、整治内容

  (一)建筑物立面

  1.整治沿街建筑物外立面。在保持既有风格、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一楼一策、美化提升”的原则,分别采取对沿街楼体进行清洗、刷涂料、贴瓷砖、贴铝塑板、干挂石材等方式进行美化包装,打造外形美观、各具特色、色彩协调的沿街景观。

  2.整治建筑立面附属物。拆除沿街楼房外凸、破旧的防盗窗,或统一改造为不锈钢材料,使之与外墙保持平齐,达到整齐美观;沿街楼房外露空调机统一增设空调格栅进行遮挡;清除沿街立面上设置的雨篷、遮阳篷;拆除破坏建筑物立面景观和城市景观的各类广告标牌。

  3.楼顶整治。对合适的建筑物顶部加设飘板或檐口,拆除影响市容的楼顶广告牌,丰富城市天际线;对有条件的屋顶进行绿化。

  4.实施楼体夜景亮化。沿街精装修楼体采用霓虹灯、轮廓灯、泛光灯等形式实施夜景亮化,形成层次分明、效果突出、风格现代的夜间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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