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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组团赴揭阳、潮州、茂名举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招聘活动方案的通知

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组团赴揭阳、潮州、茂名举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招聘活动方案的通知
(珠劳社函〔2009〕84号)


各区(经济功能区)劳动保障局(科),本局各有关科室、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组团赴揭西、潮州、茂名举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招聘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反映,联系人:黄晓兰、毛婷婷,电话:2128829、2128918,传真:2222285。

  二00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组团赴揭阳、潮州、茂名举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招聘活动方案

  为继续贯彻落实《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实施意见》(珠字〔2008〕9号)精神,有效推进我市与省内东西北地区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工作,我局拟于今年8月份组织劳务招聘团,分赴揭阳、潮州、茂名三地举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现场招聘会。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重心,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方针,大力提高劳动力素质,带动省内东西北地区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为山区人民做实事、做好事,把帮扶工作做稳做实。
  二、工作目标
  为促进揭阳、潮州、茂名三地农村劳动力实现异地转移就业提供机会,通过劳务输出、劳动力异地转移就业的方式,使当地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开发,劳动力素质得到整体提升。同时,为我市用人单位招聘合格的劳动力牵线搭桥。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领导小组。局成立对口帮扶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闫昊波局长任组长,黄道平副调研员任副组长,李文月、吴少强、张崇波以及各区劳动保障局一把手为领导小组成员。各区劳动保障局和市局办公室、培训就业科、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局宣传办等相关部门为责任单位。
  (二)领导小组下设秘书处和办公室。秘书处负责统筹和协调劳务扶持的总体工作。李文月任秘书长,张崇波任副秘书长。办公室负责劳务扶持的日常管理工作,谢思珊任办公室主任,李朝瑞任联络员,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11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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