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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2009年度保障环境空气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2009年度保障环境空气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
(枣政办发[2009]42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枣庄市2009年度保障环境空气质量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枣庄市2009年度保障环境空气质量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巩固我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果,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切实保障第十一届全运会期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安全,根据《山东省“十一五”大气污染防治规划》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提高公众对城市综合环境质量的满意度为目标,以大气环境综合整治为主线,坚持工业污染防治与生活污染控制并重,持续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促进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改变,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防治可吸入颗粒物(PM10)污染为重点,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加强对工业点源污染、燃煤锅炉污染、扬尘污染、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治理,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2009年二氧化硫污染物排放量要比2008年削减6%;全年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要达到省政府要求的目标;十一届全运会召开期间完全做到空气质量达到或优于Ⅱ级。
  三、工作任务与分工
  (一)十一届全运会召开前工作任务
  1.产业结构调整。
  按照“一箱油”的理念,坚持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严把项目审批关,严禁新上“两高一资”项目,城市规划区内禁止新上增加二氧化硫、烟(粉)尘排放量的废气排放项目以及国家产业政策指导目录明确限制的高能耗、高污染项目。继续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机械化焦炉和炼铁高炉,淘汰列入国家发改委关停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行业名单中的大气污染企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环保局、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
  2.工业污染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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