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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200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200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汉政办发〔2009〕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中市200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十六日

  汉中市200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09年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陕西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以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为重点,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强化民主科学决策,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加强队伍建设和执法行为监督,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一、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真正把依法行政作为工作的基本准则。要进一步健全县区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法制讲座和集中培训制度,注重总结经验,以点带面,促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要建立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考试制度,每年组织进行一次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知识的集中培训考试;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测试制度。

  二、完善行政决策制度。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要求,界定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细化行政决策步骤,逐步建立起以政府为主体,公众参与、专家论证与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要进一步发挥专家咨询机构和法制机构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城市规划管理、公共服务、民主法治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参谋作用,强化行政决策的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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