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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系统正式投入使用的通知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系统正式投入使用的通知
(粤建安函[2008]273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省建筑起重机械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工作,我厅组织开发了“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系统”。该管理系统经过近2个月的调试,目前已基本满足使用要求,现决定在全省正式实施,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市、县(市、区)建设局(建委)、施工安全监督站以及全省各有关单位可通过粤建信息网(网址为:www.gdcic.net)的建筑起重机械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栏或直接登陆网址:http://211.155.23.107/cranesystem等方式,进入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系统。

  二、各市、县(市、区)建设局(建委)、施工安全监督站以及全省各有关单位可通过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及特种工作人员管理系统,查询到在全省各地办理了产权备案、安装告知和使用登记等手续的建筑起重机械的相关信息,以及经省建设厅组织考核合格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基本信息。

  三、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建委)根据我厅《关于建立全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登记管理制度的通知》(粤建安字[2007]88号)的工作要求,从去年11月1日起,全面推进了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告知和使用登记等各项工作。为切实做好与住宅和城乡建设部相关工作要求的衔接,请各地级市建设局(建委)按照《关于印发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76号)中《备案编号规则》(详见附件)的要求,将已办理初次登记手续建筑起重机械的产权备案编号作出调整后,连同安装告知、使用登记等相关管理资料,一并录入到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中(有关软件信息对接的问题,请与广州华软信息有限公司联系解决,联系人:蔡敬尧,联系电话:020-85566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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