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构建项目推进机制
(一)前期推进机制
一是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过程的长期性,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做实、做细、做深前期工作。对业主明确的,要督促项目推进,对业主尚未明确的,要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先行开展前期工作;对特别重大的项目,要督促投资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先行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二是向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设计单位借“脑”借“智”,少走弯路,努力提高项目前期深度和成熟度。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收集、筛选、包装对上争取重大项目,围绕努力建设“一城市、四中心、三基地、三区域”目标,策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及时充实完善市、县两级项目库,适时推荐进入省以上项目库。
三是对纳入各类规划和年度计划的项目,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提前介入,加强指导,快速启动,同步推进,倒排工期,及早开展可行性研究、勘测设计以及环境评价、节能评估等工作,把前期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
四是加大争取国家、省对重大项目审批和安排资金的工作力度。对需要争取上级审批立项、用地审批、环境评价、资金安排,特别是争取国家布局重大产业的各项专项工作,由市领导、市级部门和县市区(园区)以及项目业主协同配合,加强与国家、省相关部门的汇报衔接,市级有关部门要主动加强服务和指导,落实专人全程跟踪负责、动态监管,确保取得实效;一旦项目获批,市分管领导、市级部门和各县市区(园区)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全力推进项目开工建设。
五是结合项目推进的需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邀请参与制定国家和省有关投资政策的领导和专家来绵授课,加强对各级各部门业务人员的培训。
(二)协调机制
一是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国家、省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并按照国家、省、市关于项目推进信息专报制度的要求,确保重点项目、灾后重建项目和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动态信息报送质量,及时反映项目推进中的新问题、新情况,同时加强最新政策法规的对外宣传。
二是坚持沟通协调制度。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项目融资沟通协调制度,每月召开一次重大项目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市发改委要坚持重大项目“月报季分析”制度,定期督查并通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