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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工业保增长十条措施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工业保增长十条措施的通知
(汉政发〔2009〕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全市工业保增长十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九年三月四日

  全市工业保增长十条措施

  为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各项决策部署,实现我市工业经济2009年增长13%的预期目标,现提出以下十条措施:

  一、成立工业保增长协调指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副书记、市长胡润泽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达才,市委常委、副市长邢天虎担任,市级相关各部门、供电、铁路、金融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委,统一协调指挥全市工业保增长的有关工作。各县区要立即成立保增长协调领导小组,加强协调调度。

  二、建立市级领导包抓重点企业制度。对“六大企业集团”和“八户明星企业”实行市级领导包抓制度,包抓领导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帮助解决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各县区对重点企业也要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给予帮助扶持。

  三、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市级财政拿出5000万元,用于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和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各县区也要尽快落实相关的配套资金支持企业发展。

  四、对于企业超储部分给予财政贴息。市财政拿出部分资金,并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资金对我市有色、钢铁、化肥等行业企业原材料和产成品的超储给予财政贴息。各县区要积极争取省上支持。

  五、建立政银企联系会议制度。每旬召开一次对接协调会,向银行推介项目,争取金融机构的最大支持,促进银企合作,扩大信贷规模,实现银企共赢;每2周召开一次经济运行分析会,研究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六、进一步完善统计体系。坚持科学的统计方法,既防止虚报,又防止缺项、漏报,增强工业经济指标统计的客观真实性,为研究制定工业保增长措施提供准确、翔实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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