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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09年烟草控制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09年烟草控制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的通知
(京卫疾控字〔2009〕49号)


各区县卫生局,各慢性病防治办公室:
  烟草危害是当今世界最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是人类面临的最大的健康危害因素。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每年大概有500万人死于与吸烟有关的疾病。因吸烟导致的疾病造成医疗费用增加、劳动力丧失、过早死亡和家庭收入的下降,对社会和家庭带来极大危害。
  近年来,我市积极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工作,努力实现 “绿色奥运、无烟奥运”的目标。根据《健康北京人--全民健康促进十年行动规划(2009--2018年)》,我市还将继续开展控烟行动,实现全市公共场所全面禁止吸烟,并把降低吸烟率作为具体指标。为减少烟草对首都居民健康的损害以及由此导致的巨大疾病负担和经济损失,市卫生局决定开展“无烟北京--烟草控制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控烟宣传教育
  各区县卫生局、全市各慢病防治办公室要加强控烟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公众对吸烟及被动吸烟(二手烟)危害的了解,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户外媒体,采用公益广告、宣传挂图、小册子、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大控烟知识的传播,提醒市民关注自身健康与他人的健康权益。
  二、深入开展烟草控制健康促进行动
  积极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动员社会各界共同采取积极有效的行动,抵制烟草危害流行。围绕世界无烟日、国际肺癌宣传月(11月)在社区组织有关烟草控制的健康论坛、开展控烟海报展览或知识竞赛活动,发放健康教育材料,普及控烟知识。并做好活动记录和总结工作。
  请分别于7月15日和12月15日前提交半年内的活动登记表(由各区县、各防办负责收集并提交),并于12月30日前提交本年度开展烟草控制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情况的总结报告。

  附件:2009年北京控烟活动登记表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09年北京控烟活动登记表

  区县或慢病防治机构名称:         

具体实施单位名称:

A.大众媒介宣传情况

(何时,采用何种媒体形式,具体内容简介)

1. 电视、2. 广播、3. 报刊、4. 网络、5. 户外媒体(宣传栏、车站灯箱等)、6.其他,如医院显示屏、楼宇电视等

1.

   

2.

 

B.社区活动情况

 

时间及地点

 

活动主题

 

参与人数

 

宣传材料(名称、品种及数量)

1.手册、2.折页、3.海报、4.条幅、5.其他

   

情况简介

     

C.被媒体报道情况

(附标题、媒体名称及报道日期)

1.

2.

3.

D.此表由具体实施单位参与者填写,并登记报告人的联系方式

1.报告人:

2.电话及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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