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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市文化局泰州市京剧艺术进中小学课堂实施方案的通知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市文化局泰州市京剧艺术进中小学课堂实施方案的通知
(泰政办发〔2009〕78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市教育局、文化局《泰州市京剧艺术进中小学课堂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希望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联系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各地京剧进课堂实施方案请于6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处。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泰州市京剧艺术进中小学课堂实施方案
(市教育局、市文化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京剧进中小学课堂试点工作的通知》(教体艺〔2008〕2号)精神,我市认真组织了京剧进课堂试点工作,在引领青少年接受优秀民族文化熏陶、培养京剧兴趣爱好、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了进一步推广试点经验,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京剧艺术进中小学课堂”活动,特制定《泰州市京剧艺术进中小学课堂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以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为目标,紧紧围绕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积极打造我市京剧特色的艺术教育,不断提升学生的艺术素养和综合素质,营造浓厚的京剧艺术氛围,为文化泰州建设作出贡献。

  二、总体目标

  通过全市京剧艺术进中小学课堂活动,培养学生对京剧艺术的兴趣,了解我国的传统民族文化和与京剧相关的知识,进一步传承、弘扬优秀的民族文化。用3-5年的时间,使全市中小学生人人能够会唱规定的京剧曲目,人人知道一些与京剧相关的知识,在全市中小学校中形成比较浓厚的京剧氛围。

  三、实施原则

  1.教育性原则。坚持育人宗旨,遵循教育规律、技能形成规律和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寓教于乐,寓教于学,寓教于练。

  2.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原则。在普及京剧知识和能够完整试唱规定曲目的基础上,加强特长学生和有浓厚兴趣的学生的培养和训练,努力提高学生京剧艺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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